数本主义
——从ESG30人论坛两会圆桌讲话想到的
在2023年的两会上,国家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时间成立专门的数据局?
数字经济企业为什么往往成长为大一统的平台经济?平台经济是一种公权力吗?
一贯以自由开放著称的欧洲为什么要征收数字税?
新任总理提出“吃改革饭,走开放路”,中国为什么会继续坚持开放?
围绕这几个问题,笔者从这几年参与过 的课题和讨论中,汲取出一些思路,做了一个浅尝辄止的笔记。
一. 高质量发展就是新经济+ESG
今天我们讲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如何理清在中国现阶段发展的核心命题是解释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工作。
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主要会依赖于四大要素分别是,代际传承,科技进步,制度改革和国际化这4个要素,分别体现了生产和生产关系在相关领域的影响。
财新智库一直以来阐述高质量发展的恒等式,即:高质量发展就是新经济+ESG。这一恒等式也体现着在当今社会所面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以及人类社会所面对的核心发展问题。
新经济特别是数字经济,是现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主题。我们通常会把人类现在所处的时代叫做数字产业革命时代,这也是沿袭了蒸汽革命,电气革命,信息革命以来的第4次产业革命,即数字产业革命。
理清数字产业革命对于诸多传统产业的重构甚至颠覆,是非常深刻的一个经济学和产业观察的问题。
二. 从“互联网+”到平台经济
为了更便于理解这个问题在结构上的特点,我们把视线调整到大约10年前的“互联网+”时代。事实上,“互联网+”时代是从信息革命到数字产业革命的过渡的一个时期,当时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一批科技企业,对于传统产业的赋能和革命给研究那个时代的学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丰富的案例。
后验的角度来分析,之所以当时的互联网企业执着于用“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互联网同其他所有传统产业的关系不是平行的,肩并肩的,而是正交的,转置的,甚至是一对多的。“互联网+”的说法,更多地是体现在“+”加号后面可以是“万物”。
互联网产业将互联网对于用户的连接以及场景的优化植根于各个传统产业中,从而形成了对各个传统产业的重构乃至于革命。
互联网企业希望突出自身的这种赋能万物的地位,而非一个平行的独立的,甚至处于某个边角地位的新兴行业,故而一直在突出“互联网+”这个概念。
套用到今天的数字产业革命,这个词也许就自然而然地演进到“数字+”甚至“人工智能+”,这个“+”加号的后面也会是今天的所有产业,即“万物”,其中甚至包括了经过“互联网+”洗礼过的尚算新兴的产业,抑或“半新产业”。
传统产业被颠覆,本身就是生产关系变化的一个重大变革,这毫无疑问。
但这一次的最核心要素在于生产要素的革命,即数据这一生产资料的引入,这一变化的革命性是远远超过信息革命带来的变化的。
2020年,我国从政府层面正式确定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经过多年各地的数据交易所和大数据局的试点工作,终于在2023年两会中,正式提出了数据局这样的国家顶层设计。
这体现了我国通过广泛且长期的试点,对于数据这一生产资料乃至数字经济长期稳定和开放的发展有了更为成熟和明确的想法。
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区别于以往所有生产资料非常鲜明的特点,即非常非常低的边际成本,以及非常非常高的边际效用。而且在相当大的人类可知的边界内,数据的多次使用并不损耗其所存拥有的经济价值和效用。
无论基于数据这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如何设计,数据这一生产资料都具有这样的经济学特性,这也决定了数据作为生产资料,拥有着史无前例的规模效应。
这一规模效应能够带来两个结果。
第一个结果就是从数字产业化的角度,数字企业或者植根于高科技发展的数字企业,会选择直接下场进入一个垂直的传统产业。通过数字经济重新赋能甚至重新定义这个传统产业,从而形成一个新的产业业态。而因为这种规模效应使得这种新产业的尝试,在规模扩张上往往是发散的,是越大越好,强者恒强的,因而往往能够形成大一统的平台经济。
在没有外力改变的环境下,这种扩张来自于单纯的商业逻辑,且会具有加速度的特征。换言之,数字产业化,往往会以形成平台经济的方式来实现。
第二个结果是从产业数字化的角度看,数据作为生产资料的交易机制,会成为必要。除了最传统的 SaaS或PaaS服务以外,传统产业对于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的支持,当然是需求的,而且也有丰富的场景来支撑。但是同时能够获取更多的数据资产,以支持自身的数字化成为传统产业亟待解决的一个命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很难实现自身数字化转型的成功。而解决这个问题,
数字孤岛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状态,打破数字孤岛问题就成为了势在必行。从这个角度上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资料,明确其确权、定价和交易机制是势在必行。
无论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最终能够走向取之于民,惠之于民,一定需要在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机制上进行改革,最终打破数字孤岛的藩篱,从而形成大体量数字资产的有效对接。这才能够真正意义上释放数据生产资料的红利。
三. 数字社会主义
当然会有很多衍生的问题,比如个人数据的使用权让渡。
在传统意义上,我们通常会有一种认识,我们的互联网发展是建立在个人数据免费让渡的基础上。换句话说,这里面当然存在着侵犯个人隐私的风险。但相当长一段时间,无论出于主动和被动,考虑到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改善个人效用,大家也选择了接受这样的安排。
但仅仅就效用的改变,而免费让渡个人数据资产这一安排,显然是不够持久的。如果要打破数字孤岛,显然就需要有更多的数据资产,可定价,可交易,可让渡。
当然,可定价可交易的前提,其实在于,个人数据的确权。即,你的数据,就是你个人的。你有权使用,也有权授权别人使用,也有权不授权别人使用。
2021年,国家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在于明确这一确权。
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发展。做好确权,才能交易。
但从另一个角度,如果实现了确权,也存在定价和交易机制,个人是否会足够广泛地,选择让渡数据以获得更好的效用呢?这个答案至少目前看,也是肯定的。
因为数据资产的另一个特性就是大样本数据相较于小样本数据上效用函数的凸性。
如果以数据资产举行以实现的智慧作为效用,很显然个体数据在单独状态下效用非常有限,小样本数据实现的智慧,远小于大样本数据聚合到一起实现的智慧。
因此,在利益有所保障的前提下,个人一定会选择把自己的数据共享给某个平台。这个平台所拥有的诸多数据所形成的智慧,能够最大意义上改善每个人的效用。这个改善显然是远远大于个人保留自己的数据所能产生的效用。
甚至因为个人数据单独状态下的效用太过有限,以至于个人选择让渡其数据给平台的选择决策中,定价机制几乎处于中性的地位。
因此,打破数据孤岛的想法,不仅是存在于企业和产业端或者说供给侧,这一共识也同样存在于拥有数据的个人或需求侧。
继而,我们可以理解,通过合理合法的社会契约对于所有数据进行聚合,形成更好的智慧,是显然对于所有人都是帕雷托改善。这就意味着某种意义上的数据的公有制。或至少是共有制。
但这个共有制需要强有力的契约安排,或技术上所能保障的契约安排。当然这已经有非常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毋庸置疑。区块链是一种成功的技术解决方案,但也有不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一痛点的案例。
因此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地自发认为数据资产应该通过聚合才能发挥更大效用,这样的共识,从社会契约上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数据社会主义”。
在确权明确的基础上,数据的使用趋近于共有制,但同时保障良好的市场交易机制。
四. 数字发展主义
在这个问题上,不得不承认的是,数据共有制所需要的市场交易机制,在不同的经济体能够实现的难度是不同的。
在单一经济体内,数据共有制所需要的市场交易机制,无论是通过真正意义上的交易,还是通过转移支付或者补贴,至少都能在数学意义上实现这种对数据使用权让渡所带来的回报。我们可以认为,这些都是有效的市场机制。
但数据作为生产资料,除了显然的规模效应以外,还有一个鲜明的特性,即相对于所有以往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资料,数据天然具有其跨境的便利性。
因此,当一个经济体自身的数字经济发展相对领先于其他经济体的时候,他的数字经济天然的会外溢到其他经济体,也会尽可能想办法获取其他经济体的数据,以进一步优化自身的集合效用,或所谓智慧。
相反,如果一个经济体自身的数字经济发展并不领先于其他经济体,他们当然可以理解为就在通过使用其他经济体所提供的数字经济服务时,他们贡献了自身的数据。
这样,数字经济相对落后的经济体,面对着数据资产跨境让渡的情况,就需要建立跨境的交易机制,而在单一经济体内的交易、转移支付和补贴,在跨境场景下,都需要更复杂的制度安排才能完善,甚至有可能就非常难以完善。
因此我们能够看到,前者的经济体对于数据这种生产要素就会呈现于自由主义的状态,鼓吹市场开放,鼓吹全球化。
而后者的经济体,对于数据这种生产要素就会呈现于保护主义的状态,强调产业保护,强调主权独立,强调数据安全。
前者一般被叫做数据自由主义,代表经济体是美国。
后者一般被叫做数据保护主义,代表经济体是欧洲。
其实对于数据资产的过度保护,在经济学意义上,显然也会降低个人消费者的效用,这不就是“要主权,不要人权”的老梗吗?但是欧洲没有更多的选择,因此他们出台了数字税的相关法案。
中国介乎于两者之间,因为中国对于数据这种生产资料存在着产业保护,主权独立,甚至个人安全保护的出发点,甚至都不断地在完善相关立法。
但另一方面,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已经走出了一条有自身特色的道路,中国的数字经济对于传统产业的赋能非常成功,同时中国的传统产业也颇有数字化转型成功的成功案例。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数字经济本身又是希望全球化和开放主义的。
所以我们在跨国的数字经济合作的问题上,一定是会秉承着既开放同时又会尊重主权的这样子的出发点。
这样的立场一般会被解释为数字发展主义。
五. 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务求点明的是,我们的数字发展主义,在践行着非常不同以往的国际化经济道德,但是同我们传统文化中“君子和而不同”的理念倒是更为相近。
原因在于,数字发展主义的视角下,任何经济体的数据作为生产资料其价值都是弥足珍贵的,这很大程度上弥合了传统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不同诉求的差异。
因此,为了团结更多的经济体,为了聚合更多的数据,我们对跨经济体市场交易安排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共赢性,会更加坚持和捍卫。
我们一定不会致力于只输出我们自身的经济标准和制度标准,而是会致力于同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建立标准,甚至这种标准往往会是随着不同的两国关系而不同,细腻而务实。
这一国际秩序的建立,来自于两个在我国比较广泛的共识,一个是上文说过的传统文化下的和而不同,一个是生产关系服务于生产力发展这样的唯物辩证法。
这就是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在这样开放关系建立的国际秩序,就是围绕数字经济展开的,我们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也可以认为,当代技术革命带来的数字经济,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在生产力侧最大的保障力量。
六. 数本主义
如果数据只是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资料,在影响生产关系的发展,这种改变的力量虽然已经史无前例,但还在人类想象力之内;但随着ChatGPT的横空出世,特别是GPT4.0的快速迭代,人们已经惊呼,人工智能取代人工的时代要到来了!
数据现在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数据要代替劳动者?!这是革命基础上的革命,革命的二次方。
生产力的三要素: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数据已经自己全跑通了,按照互联网语言,闭环了。
这种改变,使得生产关系所需要调整,其幅度深度也一定是史无前例的。
在各国以往的政策讨论中,已经颇为不乏相关的讨论,即互联网公司及数字经济的巨头,通过聚拢了大量的数据,形成的平台经济,在大幅度提高经济整体效用的前提下,也的确形成了快速增值的资本,甚或加剧了贫富分化。而贫富分化的加剧,会瓦解数据共有制的基础,这也是平台经济本身所不能承受的。
一方面,广大个体,仅仅依靠上文所提到的转移支付等交易机制,已经远远不够弥合这种贫富分化。
另一方面,如果数据所产生的人工智能,直接充当劳动者,传统意义上的人,将面临大范围的下岗,这将是对人类劳动权这一基本权利的践踏。
这又如何解决呢?
回到数据共有制这一话题,当广大个体提供了个人数据给平台经济,其数据成为了平台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物权的让渡带来平台经济产生的巨大效用的同时,广大平民不应仅仅因为平台经济用户的身份而获得补贴或转移支付,而更应该因为让渡个人数据,参与了平台建设,而能够得到平台经济超额收益的一部分。
也就是,个体在让渡数据给平台经济的那一刻,数据共有制的游戏规则,应该给个体一个类似传统经济模式下股东的身份和待遇。
这样在人工智能进一步深入发展的未来,广大个体即使脱离了劳动者的身份,但作为数据的提供方,也能够获得其利益的基本保障。
虽然这句话仍然是数据取之于民,惠之于民的一个更啰嗦的阐述,但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其逻辑成为诸多政府和社会的共识,人工智能的发展才能解决最基本的社会伦理问题,从而获得更轻松上阵的发展机遇。
其实这就像数据发展主义下的国家关系和国际秩序类似,无论个人个体,还是国家个体,在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下,其意志一定在反映的是其掌握的数据以及数据所能产生效用的意志。
理顺每一个参与个体的意志,才能理顺数字经济的市场逻辑。
这就是,数本主义。
七. 数本主义时代下的ESG
在数本主义时代,ESG应当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ESG。
在今天的人类社会最主要的生产关系问题,大致有这样几类:
第一是数据作为一个新的生产资料,还有待建立的一整套匹配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生产关系;
第二是碳中和目标。环境问题、生态问题和碳排放的问题,给人类带来的巨大挑战,以及对经济不可持续性的担忧;
第三是南北对立。在过去几十年的全球化之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为发展阶段不同,对全球化的认识不同和利益分配不同,最终诉求不同,跨国的利益分配机制也有待重新调整。
第四是长期资本的崛起。资本市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入,资金会更加看重长期价值,希望能够追求长期的稳定性。
在数本主义时代,因为数据是当代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因此数字经济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核心枢纽。
除了技术经济学层面,我们能够看到数字经济产业正在为低碳环保的绿色经济提供技术支持这一关联以外,更重要的是数字经济所催生的新的生产关系,首先就会对社会治理和国际治理产生重大的影响和颠覆。这也也就是上文提到的,数据社会主义(数据共有制)和新型国际秩序(数据发展主义)。
换句话说,实现更有效的新型治理,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新阶段,本身就是今天人类社会最大的治理问题。
平台经济因为其公权力的特征,在同政府体制实现共存和妥协的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还在于,垂直赋能于一个传统产业过于成功之后,将极大消减其数字产业高科技的属性,转而被重新视为传统产业或次新产业,体现在资本市场就是市盈率的降低。
因此平台经济一定会选择持续地进行海量的科技投入,以保证其高科技的属性,较高的市盈率,这也是其规模效应扩张的微观表现。而债性融资和公司留存收益,往往并不能支撑这样的巨额的资本性支出,因此平台经济不仅来自于股权资本市场,也一定会更加绑定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
这一特性的现实解释,也在于传统意义上认为的,英美法系更适用于股权资本市场,而大陆法系更适用于债权市场(或间接融资)。但这一论断,在数本主义时代会遇到巨大挑战,因为数字经济本身会自发地选择股权资本市场,无论法系。甚至更加中长期地观察,数字经济的发展,会催生更完善的法治体系,来保障股权资本市场的长治久安。
但债权市场也不无发展空间。因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进程一旦成功,其稳健的现金流回报,和成熟的可复制性,会带来大量的债权融资,也就是随之积累起来的海量固收资产。
这样平台经济发展下,股权资本市场和债权市场也就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而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下,对长期稳健价值的回报,就会形成与时俱进的ESG标准。
这样的ESG标准,服务于数据发展主义,一定是承认和正视国家之间、经济体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发展阶段和利益诉求的不同,因此ESG标准也会认可多元化的道德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更加包容,不追求大一统。
因为,能最大意义上聚合数据资产的ESG,才是好的ESG。
换言之,只有良性的包容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才能够叫做在当代最好的ESG,最具有时代先进性的经济道德。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问题时,会谈到ESG。因为从平台经济认可数据共有制,到接受“取之于民,惠之于民”的市场机制,到实现新型国际秩序的数据发展主义,到给予全民“数本主义”股东待遇的新型伦理,所有的环节,完整的过程,都是在践行真正意义上的ESG理念。
也恰恰是为什么我们所解释的,高质量发展等于新经济+ESG。
从这意义上看,为什么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核呢?因为通过以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互动的讨论,我们足以理解,这样的高质量发展,其实代表了人类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调整所面临的最大主题。
因此这样的现代化,在我们的世界观下,其实就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现代化,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是具有时效性和历史性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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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蓉,《世界发展报告2021:为了实现更美好生活的数据》,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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