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前面的话:
2021年我们同APEC中国工商理事会合作,共同推出了“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示范样本”,并出版了书籍《数字上的中国》。我个人承担的章节是有关乡村振兴的部分。最精华的部分都在书里,不过在农村生活了两个多月,又走访了不少的田间地头,案例很丰富,在这里也做一个连载,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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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振兴的笔记(八) 数字化农村金融发展如何打破数字鸿沟
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是客观存在的,数字鸿沟不仅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掣肘,本身也是整体三农事业需要克服的重要问题,这也正决定了数字乡村建设不凡的历史意义。
数字鸿沟的问题不仅体现在“城乡分化”,甚至也体现在“乡乡分化”上,此外,数字经济一般意义上的问题在农村也同样都存在,包括产业的数字化程度不足,对数据资产的应用能力有限、数据的确权合规和安全问题缺乏保障等等问题,同样都亟待解决。
首要问题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且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截至2019年7月,中国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的通达比已经超过了98%,提前完成国务院《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同时,2015年后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电信网络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速”,累计服务的行政村超过13万个。但是,根据民政部数据,我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262万个自然村。一个行政村通常由几个相邻的自然村组成。因此,即使某行政村的4G和光纤网络接通,但实际上可能仅有效覆盖其中的一个自然村,其他自然村的覆盖效果并不理想,就会出现部分农村4G信号覆盖不到,且4G和光纤网络的行政村网速不快的问题。5G网络的通达,农村地区整体也要慢于城市地区,因此农村地区在互联网场景的更新换代上,必然就会相对城市有所时滞。
相应地,农村地区的智能手机使用覆盖率也就相应还低。据西南财经大学甘犁教授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农村居民个人智能手机覆盖率约为40%左右,而城市地区已超过90%。而且在越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智能手机等个人终端设备覆盖率越低。当然4G信号质量、流量费用等交叉问题,也对农村地区的智能手机推广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一定阻碍。
农业和农村的数字化还在进程当中,智能手机覆盖率有待提高,这直接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相关数据的搜集,这也限制了相关的农村金融工作。以征信体系为例,由人民银行运营和维护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征信系统。截至2019年底,该征信系统覆盖自然人超过10亿人,企业约为2600万家。但是,在我国尚未被纳入征信信息的近4亿人口中,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县域地区。这体现了数字征信的信息孤岛现象。
此外当前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和金融相关教育水平都还有待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1省区8490村22.6万农村劳动力的调查数据,农民工中大专以下学历占比达到了88.9%,其中初中文化占比最多(占比56%)。相对而言,农民工是农村居民中学历较高、专业技能较强的人群。而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整体学历水平又要低一个层级。相应的,农村人口金融受教育水平就会相应更低,这都会制约农村居民的金融可行能力。比如在储蓄和投资、养老规划、金融风险抵御等领域,农村地区的整体金融素养和可行能力培育明显滞后。
基于这样的原因,我们也了解到不少金融机构,甚至包括在金融科技领域发展较为迅猛的科创机构,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时,因为相关数据的不可获得,传统的征信、风控模型都遇到局限。因为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不足,也在展业和客户教育上面临挑战。往往具体展业过程中,要么保持原有的标准,业务趋于保守,则服务人群受限;要么寻求非标数据作为补充,需要搜集更广范围的数据来支持金融展业,提高成本;要么降低标准,牺牲风控,但也提高了后期的贷后管理工作难度。
事实上这蕴含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坚持原有标准对农村金融持保守态度,固然和当前乡村振兴的大方向不一致,但农村金融,特别是数字化的农村金融,还需要务求坚持金融行业的风控精神,和数据资产的合规原则。
在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滞后的农村地区,如果消费者接触到的金融产品超出其理解范围和消费能力,风险隐患就会进一步放大。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欺诈也呈现出专业化和产业化的特点。
另外,在民间互联网金融的野蛮发展中,多数服务商的底层技术落后,缺乏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它们仅是依靠“网络爬虫”获取所谓“大数据”,简单模仿银行信贷或助贷,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隐患大,金融消费者的数据信息和隐私保护也面临很大挑战。
正因如此,数据鸿沟对农村金融发展的限制非常明显,资本等要素资源仍然更多流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地区。比如,2010-2018年间,金融机构对农村企业贷款新增额占新增贷款总额比重由20%左右逐步降至10%以下。在中国城镇化进入成熟阶段之前,如果要增加资本要素对农村地区的配置,需要建立非常全面的社会共识,采取和市场流动平行的手段来推动,同步逐渐建立起农村金融更健全的市场机制。
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来看,打破“数字鸿沟”,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在数字乡村建设中,是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的。因为金融产业本身和农民、农户和农业都息息相关,在金融展业过程中需要依托大量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农村金融产业的从业者和从业机构,会是对相关金融消费者最了解的人,最清楚农民或农业企业面临的风险。此外因为提供了资金,农村金融从业者对金融消费者也有较高的威信来施加影响。因此对于扶持农民创新创业、对外联通、规划事业家庭和养老、理顺村里关系,都具备一定沟通上的切入口,甚至也是贷后管理的应有动作。
如何打破这些数字鸿沟呢?一方面当然要继续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推动资金和人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农村的确配置和流动,另一方面也需要大量基层工作人员润物细无声的具体工作落实,下笨功夫,直接解决“刚需”。
比如2021年7月16日,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2021中国社会责任投资高峰论坛(IFCII)”上曾经做过一个非常直接的提议,不用一谈到普惠金融就先谈贷款,实际上给原来没有账户的人群开立账户,这也是技术进步为普惠金融带来的发展机会,可在财政转移收付、保险支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脱贫攻坚的角度,中国还有一定比例的贫困地区居民还没有金融账户,但是为他们开立账户,理论上已经不困难了,其中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所谓“身份证号即账户”。这样为未来国家做财政转移支付时提供了便利,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强了居民的实际获得感。
农村居民的金融教育也亟待加强。统筹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师资力量投入,对农村教育体系建立差异化的激励补偿机制,切实缩小城乡“教育鸿沟”。尽快将金融常识和金融案例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提升全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2019年,“关于在中学阶段引入金融公共课程提高金融素养的建议”已作为两会建议提案的重要内容。教育部也已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委开始推进相关工作。可想见,因为金融素养基础低,在农村居民中间普及正确的金融知识,需要更加扎实的落地工作,需要更加深入浅出的内容设计和更加贴身全天候的辅导服务来配合。这是乡村基层工作的重心也是挑战。鼓励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针对农村留守人群认知特征,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题教育。加强金融教育创新力度,合理利用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教育渠道。
在数字乡村的建设上,随着互联网络的覆盖和智能终端的进一步覆盖,对农村居民的数据搜集和分析,纳入更加规范和系统的管理框架,政府部门应牵头将市场上对农村居民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和保存的工作统筹起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权和普惠的工作。
以此为基础,特别是针对于金融场景所需的数据,可建立金融机构的准入机制来使用数据,这样即丰富了金融机构对必要数据的可获得性,也能有效对居民数据进行积累和保护,确保合规。
同时也要发挥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的有关优势,他们往往对外界市场变化更加敏感,相关金融和产业知识较为丰富且学习能力强,他们通常在县域和村域小环境里扮演着被咨询者的角色。发挥他们这些优势,对乡村建设提供助力。比如普惠金融产品中,他们对农户和农村居民的家庭、事业规划、邻里关系、心理动态,都能形成较为及时的洞察,提供较好的帮助。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他们通常是农户企业家很得力的外援,能够帮助改善生产、发现商机、提升管理和寻求扩张。其实这些工作本身也是贷后管理的一部分,因此对农村和金融机构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如何设计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投身到这个事业,非常有必要。
除了县域和村域微观小环境要发力解决问题之外,金融行业本身作为宏观行业,也有不少全国性的工作需要安排,提供宏观助力。比如引导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加快数字金融创新,提升其数字化服务能力。监管机构也需要针对“三农”主体数量多、规模小、抵质押品少等特点,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创新,拓展对电商、信贷和保险等需求信息采集功能,以及对相关金融产品的风控标准做相应调整,以满足农村金融的具体需求。
此外,除了针对农村居民和农业企业的债性融资,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涉农数字化发展的私募股权投资,引导VC/PE、并购、创投基金对农村和农业的数字化深入研究,发现机会,配置更多资本和资源,支持相关企业创新,更好支持县域和农村地区的小微企业发展。
另外和农业相关的金融产品除了股权和债权融资,还应该包括相关的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要引导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合作,对有需求的农户和企业进行金融教育,并鼓励金融机构和数字化机构合作,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加深对农业生产投入产出的预测,改善农村农业保险精算,提高互联网保险服务精准度,支持相关期货交易的投研工作,扩大金融租赁服务的范围,以及探讨农业资产的相关证券化可能。
对农村数字金融行业的监管,也需要有更加针对性的动作,以提升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强化地方金融局与一行两局的监管协调,建立农村数字金融的监管指标体系。创新针对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科技监管工具,合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替代人工核查,增强风险研判能力,扩大监管视野。对于在农村地区顶着“数字普惠金融帽子”,行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之实的不法行为施以重拳,制定严格、可操作的处罚细则。要求各类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防范信息盗用、数据泄露和“监守自盗”等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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